洪荒之求道为石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章 混沌神魔出 八十一身碎胎异变(第2/2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受混沌戾气和狂暴的混沌乱流和混沌罡风影响,神智有时不清,脾气暴躁无比。



但他们也为混沌大道下的生灵,出世最低也有混元金仙初期的境界法力。



虽然不懂得运用之法,但每个生灵都有其独到的天赋本领神通,比之后世的所谓准圣可是强了许多的。



不说其他,再说石尘所在的这片混沌区域,不知有多大,四周围有一堵由混沌神雷和混沌罡风,及混沌混沌乱流筑就的一道围墙。



终年狂暴无比,非普通的混沌生灵可进。而石尘的最后的一身在某一个时刻突然碎裂开来,其内有一小石人,当然这个小也只是相对混沌而言的。



忽然这个小石人通体呈混沌玉质色,其身上有三千法则道韵神光流转。



石尘睁开眼睛,一阵神光闪烁,再看去,只见出现一人,与石尘前世的人形一般无二,面目不在是原先石尘的模样。



而是面目古朴,大约有二十三四岁的模样,虽然显得年轻。



但一眼望去,却有一种古老,经历了无尽的岁月的沧桑之感。



而脸如石削,在前世就是一大众脸,不起眼。唯有双眼转动时,仔细看时有神光流动,三千法则显现。



石尘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这具身体乃是与道相合,契合己身。



如果与前世一样,反而于自身有碍,于修道路上有诸多不适。这也是一种“新生”了。



并且石尘终究还是石尘,无有区别。



想到这里,石尘心神一阵悸动,忽尔心神一阵清明,三千大道愈发的清晰明朗。



原来石尘虽然被混沌大道认可,不需要向大道发誓说不再是谁谁谁,日后只有混沌生灵谁谁谁。



但毕竟与前世有挂碍,现在心神清净,大道明朗,可谓一喜而。



就在这时,只见石尘修炼《九九归一道体开天胎化混沌石炼图》碎裂开来的八十一身碎裂胎片,被一道混沌神光笼罩起来。



石尘有些不明所以,原来准备化形之后把这些碎胎片收集起来,再去混沌中寻一些珍稀的炼器材料。



用《神魔器书》中独有的炼器手法炼就成一证道灵宝的。



混沌中是没有先天、后天灵宝的。



后天灵宝更是在混沌中没法生存。



混沌灵材在混沌中虽然稀有,但却是各种法则本源孕育的。



若是石尘用《神魔器书》独有的炼器手法与这些蕴含法则本源的混沌材料和自身这八十一身碎胎片相结合。



石尘有把握炼就出极品的先天灵宝的。



并且石尘因为是在混沌中炼制,盘古还没开天,洪荒天地连影都没有,洪荒天道那就更是没影儿。



现在石尘如果炼出极品先天灵宝,是不会打上天道的印记的,是被大道承认得。



如果石尘能活过开天之劫,这件极品的先天灵宝也会在洪荒世界发挥出极品先天灵宝的全部威力。



不会被日后天道出世,这件灵宝在天道眼里是“黑户”。不被雷劈只是封印其威力,就算天道无私了。



而且因为是石尘本体混沌顽石碎裂开来的八十一身胎片,因为其混沌顽石的特性。



又经过石尘无数年在混沌打磨修炼,已然神异无比,更有三千大道法则之力孕养。



如果不是石尘自己炼制,换个混沌生灵来炼制,如何与其他混沌材料融合炼制,就是一个天大的难题了!



因为这八十一身混沌顽石碎胎的特殊性,如果成功,这件先天灵宝在这混沌中也是可以发出所有的威力的。



不会被这狂暴的混沌世界侵蚀损坏。能够完好的在混沌中存在。



并且这八十一身碎裂胎石片,如果寻到的材料多,也许还不止一两件,兴许更多呢?



并且如果成功,必然会再次引来大道玄黄功德金光。



因为混沌中是没有先天灵宝的,这可是开混沌之先河啊!



说不定因为大道玄黄功德金光,这些灵宝还有可能进阶先天至宝呢?



那就赚大发了!



石尘想到这些,神情凝重,眼睛不眨的看着被大道神光笼罩着的八十一身碎裂胎石。



后天灵宝也分下、中、上、极品和后天至宝,禁制和先天灵宝差不多。



只不过是后天灵宝禁制,不是先天灵宝就一定比后天灵宝厉害,还要看灵宝的功能了禁制层数。



先天灵宝之所以珍贵稀有,是因为先天灵宝是由天地法则孕育先天不灭灵光衍化而成,可以助人悟道修行参悟法则。



就算是损坏,只要还有先天不灭灵光,就可以自动恢复,只不过需要无穷的岁月罢了。



石尘如果在混沌中炼制,是截取混沌材料中的法则本源之力化作先天不灭灵光,费时费力。



而这些对混沌生灵和神魔没有多大的作用的,混沌神魔更是由大道赐下混沌不灭元灵玄光孕育其身。



混沌不灭元灵玄光乃是大道本源之力凝聚而成,其内有完整的大道至理。



得之可掌大道之力。



所以混沌神魔可以横行混沌,五大混沌至宝是由完整的混沌不灭元灵玄光和大道孕育而成。



盘古得其三,也可见其冰山一角,何等实力。



混沌生灵虽然生在混沌,但却没有完整的混沌不灭元灵玄光。



有的只是残破有缺的,所以混沌生灵残暴弑杀掠夺。



也有些许这混沌不灭元灵玄光不全的原因在里面。石尘是个例外。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